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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 15:43:58 浏览:62次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工业企业:

为促进全市工业节能降耗,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节能改造,现就申报2019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依据、范围和条件

2019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依据《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7】2号),主要用于支持武汉市工业企业的节能改造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申报的依据、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内工业企业进行网上申报( http://jxw.wuhan.gov.cn/)和纸质申报,市经信局网站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企业注册/登录→市直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

工业企业在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版资料至各区的时间是自2019年3月7日9:00至 2019年4月15日18:00止。

2. 项目初审。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于4月22日前,在专项资金项目平台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正式行文向市经信局报送初审合格的项目及汇总表(附件4中附表4-3),同时提供各企业项目申请资料纸质版(资料封面上需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3.项目复审。市经信局依照《武汉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符合性审查,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和审核。

4.资金安排。市经信局将依据公示后的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按照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在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内拟订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编制提纲据实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进行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则上要求由用能单位申报,节能服务公司协助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用能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2.请各区经信部门按照《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时组织企业申报,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审查工作,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 明(85316931)   曹秀英(85317077)

武汉市重点用能企业QQ群【315864825】

 

附件:[请在市经信局网站或用能企业QQ群自行下载]

1. 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

2. 工业节能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4.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表1-表5

5. 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封面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1日

附件1:2019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pdf

附件2:2019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附件.zip

附件3:(发布版)《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7]2号).pdf

http://jxw.wuhan.gov.cn/Read.aspx?cid=10&aid=34535